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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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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相关公募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一、适用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

 二、适用基金范围

 我司旗下投资范围包括涉及指数熔断的投资品种的证券投资基金,具体适用的基金范围以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我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三、具体业务规则调整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将可能不作为当日交易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案以指数熔断日当日的公告为准。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早原则执行。认购、定期定额申购和分红方式变更均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投资人在相关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时至15:00间提交的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申请存在被确认失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因指数熔断等原因引致的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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