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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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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9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代码000002,简称万科A)自2015年12月18日下午13:00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之后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5日就有关可能交易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一份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备忘录”)。本备忘录旨在列出双方就拟议交易原则上的初步意向,具体为潜在卖方将出售,并且本公司将购买潜在卖方持有的目标公司权益。本公司拟以新发行股份方式(A股或H股)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潜在卖方持有的目标资产。最终交易对价、交易结构及目标资产具体范围,将基于尽职调查和估值的结果,由本公司与潜在卖方协商决定。本备忘录除保密、费用、管辖法律、争议解决等一般性条款外,其他条款目前和未来均不对买方或卖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本可能交易可能会进行或可能不会进行。本备忘录在以下两种情况较早发生之日自动终止:(1)获得双方书面同意;或(2)2016年6月30日。

 本公司目前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较为复杂。本公司除与前述潜在卖方继续谈判之外,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公司注意到,近期外界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交易对手方、交易方式等有较多传言,相关传言皆无事实依据。以交易对手方为例,目前公司所发现的传言,其对交易对手方的猜测均与实际情况不符。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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