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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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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9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5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调整。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31号文核准。

 2、本次A股配股简称:兴业配股;配股代码:760377; 配股价格:8.19元/股。

 3、本次A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5年12月29日(T+1日)起至2016年1月5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认购时间。

 4、本次A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兴业证券A股股票停牌,2015年1月6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兴业证券A股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1月7日(T+7日)公告A股配股结果,兴业证券A股股票复牌交易。

 5、本次A股配股股份的上市时间在A股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一、本次A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A股配股以本次A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T日)收市后兴业证券A股股本总数5,20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1,560,000,000股。本次A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5,000,000,000元。

 4、兴业证券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兴业证券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以现金全额认配兴业证券2015年度配股方案中其应认配的股份。

 5、配股价格:8.19元/股。

 6、发行对象:截至2015年12月28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兴业证券A股股份的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5年12月29日(T+1日)起至2016年1月5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377”,配股价8.1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股东仔细查看“兴业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联系人:陈德富

 电话:0591-38507869、021-38565565

 传真:0591-38281508、021-3856580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联系人:苏锡宝、傅志锋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3、联合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

 联系人:康米和、戴庆文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传真:0755-83516266

 特此公告。

 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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