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专题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应用研究
□北京证监局 柳艺 蔡云红 文静 王霞 张烨 林雅婕

 □北京证监局 柳艺 蔡云红 文静 王霞 张烨

 林雅婕

 

 研究员工持股计划在境内的实施情况,调研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法规建设和监管要求等建议,对于推动员工持股计划在我国的广泛应用具有实践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实施现状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的一年多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积极性高涨。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已有39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员工持股计划预草案,占比约14%,参与人数合计达到20余万人,预计金额合计2000余亿元,存续期主要集中于2年至3年(含)之间。从实施情况来看,呈现出以下3个特征:一是股票多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和非公开发行;二是委托管理方式是主流;三是资金多来源于外部融资。

 (二)主要特点

 1.监管约束相对较少,方案灵活实施便捷

 2.与二级市场密切相关,具有显著投资性

 3.中小创板块表现活跃,民营企业是主力军

 4.大股东参与度高,杠杆资金蕴藏风险

 5.政策要求及实施效果不同,比股权激励更受企业青睐

 二、现阶段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主要问题

 (一)法律体系层面

 1.多头监管影响员工持股计划的筹划进度

 2.现有制度实践指导性不足

 一是未明确参与员工的范围界定。二是未明确员工个人权益的归属方式。三是未明确参与员工的持股方式。

 (二)公司治理层面

 一是员工与大股东的利益捆绑。二是内部人管理存在缺陷。三是容易出现短期行为。

 (三)税收财务层面

 而我国目前没有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税收优惠、减免制度,《指导意见》中也未涉及相关的税收安排。目前,过高的税收负担降低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吸引力,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面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上市公司在实践中存在诸多疑惑。

 (四)合规管理层面

 1.董监高是否适用减持比例限制

 2.董监高是否适用短线交易限制

 (五)信息披露层面

 1.未明确是否需要停牌

 2.时限要求实践性较差

 3.风险揭示不充分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及配套政策

 1.建立健全员工持股计划的顶层设计法律体系。

 2.完善现有《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则。

 一是明确参与员工的范围、持股方式和个人权益归属方式。二是明确参与董监高适用减持比例和短线交易的限制。三是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时限要求。

 (二)充分发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

 一是平衡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关系。二是优化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三是促成长效激励机制的形成。

 (三)明确会计核算依据,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明确各类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核算依据。二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明确税收基数及时点。

 (四)鼓励中介机构创新服务员工持股计划

 (五)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1.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指导意见》。二是进一步细化重要事项的披露要求。

 2.完善中小投资者的意愿表达机制

 3.加大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内幕交易防控。二是关注方案制定和行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操纵市场行为。

 4.完善员工持股计划中违规收益的追偿机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