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三一重工”)公开发行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0号文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额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15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三一重工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10:00~12: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