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5年12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15:00 至2015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希民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额129,296,0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02,046,632 股的 42.806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7,859,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310%。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1,436,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57%。

 (4)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436,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5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9、股权登记日

 2015年12月23日(星期五)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29,293,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及董事郭志春先生对蓬莱市兴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有重大影响,公司与蓬莱市兴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郭志春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股东郭志春持有的3,000股股份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36,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杨依见律师发表意见: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