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于2014年12月25日将其所持有的691万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为1382万股),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的通知,上述股权已于2015 年12月25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张仁华女士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合计1382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3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9%。
张仁华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14,790.240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有公司股份8442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2%。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月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