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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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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5-054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9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会议地点:大连港集团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5年12月24日,电子邮件方式。

 应出席董事人数:9 人 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惠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徐健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经审议,选举徐颂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时,由于徐颂先生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境内外上市公司治理的有关监管要求,徐颂先生由公司执行董事变更为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徐颂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

 董事会经审议,聘任魏明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现任管理层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魏明晖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提名魏明晖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包括:

 (1)提名魏明晖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魏明晖先生的酬金标准及支付总额授权董事会决定,除此以外,公司无须向魏明晖先生就其担任公司董事支付任何其它福利或花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批准《关于召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准备情况,确定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并按规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魏明晖先生个人简历

 魏明晖先生,46岁,中国国籍,魏先生于1994年加入大连港务局(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曾任大连港货运中心驻沈阳办事处副主任、大连港务局办公室秘书科秘书、大连港货运中心副主任、大连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物流事业部总经理及大连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魏先生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为高级物流师。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2015-055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大连港集团大楼109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惠凯先生主持了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桂玉婵女士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徐颂先生、副总经理孙本业先生、副总会计师李宇先生、联席公司及合资格会计师李健儒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资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第二次增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第二次增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6-2018年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审议批准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租赁协议项下之资产和设备租赁(承租)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审议批准租赁协议项下之资产和设备租赁(出租)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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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议案名称:审议批准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存款服务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贷款服务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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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保理服务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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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一名执行董事采取其认为使该协议有效或与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及签署所有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共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44,724,592股(包括H股),已就上述各决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该项决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鉴于上述各普通决议案的赞成票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提交本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律师:包敬欣、白天侠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委托,委派包敬欣律师和白天侠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5-056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徐健先生、董延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徐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仍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延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董延洪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徐健先生、董延洪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徐健先生、董延洪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本人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徐颂先生的辞呈,由于工作变动,徐颂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徐颂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本人辞职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9次(临时)会议决定聘任魏明晖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现任管理层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在此谨向徐健先生、徐颂先生和董延洪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魏明晖先生个人简历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魏明晖先生个人简历

 魏明晖先生,46岁,中国国籍,魏先生于1994年加入大连港务局(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曾任大连港货运中心驻沈阳办事处副主任、大连港务局办公室秘书科秘书、大连港货运中心副主任、大连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物流事业部总经理及大连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魏先生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为高级物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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