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路三号中天黄海宾馆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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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薛济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王铁军、薛驰、杭正亚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薛如根、金鹰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栋云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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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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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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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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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八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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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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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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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6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全部6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部6项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正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军、周玉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中天科技的《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正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