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及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的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集团”)正在筹划涉及博通股份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为涉及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3日起开始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博通股份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当日披露了《博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披露了《博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5年12月30日)。

 在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15 年 11月6日、11月13日、11月20日、11月27日、12月4日、12月11日、12月18日、12月25日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议案,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6年2月1日,因2016年1月30日为星期六,故顺延2天至2016年2月1日星期一)。

 一、重组框架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拟为赵国安、刘昕、薛琳强、丰宁宁等四个自然人(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该等拟交易对方是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标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为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706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航空电子信息系统、物联网系统等电子信息产品研发、销售、服务的科技型企业,致力于提供航空电子信息系统产品及针对物联网行业提供行业应用产品、整体解决方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包括: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与拟交易对方商议重组方案,对相关重组事项进行充分论证等。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各方对公司此前公告所提及的某影视文化公司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并进行了重组合作事宜的谈判,但最终各方未达成一致,公司不再考虑。公司从业务协同方面考虑,新选择了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拟标的公司进行商谈重组合作事宜,目前仍处于尽职调查和商议方案阶段,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性协议。

 公司已初步选定了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已开始对拟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目前公司尚未与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方案较复杂,各方需就本次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和协商,以及对拟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故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议案。相关事项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4日披露了《博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6年2月1日,因2016年1月30日为星期六,故顺延2天至2016年2月1日星期一)。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目前公司和相关方正在开展对相关目标资产的尽职调查,以及商议讨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方案等事宜,相关的文件和材料正在收集、准备和制作中,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