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5深爱01”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基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1,250万元的事项,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召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鉴于本期债券“15深爱01”为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已废止)下核准的公司债券,根据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新要求,需要在受托管理协议中增加以下内容:“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因此,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提出在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15深爱01”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增加一个临时议案《关于修改受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现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受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后,于2015年12月30日发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