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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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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5-12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该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2月25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塔智能”)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曼塔智能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沥支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5-12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塔智能”)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曼塔智能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沥支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大沥支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由于曼塔智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9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松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厂区厂房十栋2楼西侧,法定代表人为王军,现注册资本2,267.33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产品、智能玩具、摄影摄像器材的销售,计算机软件、无人机飞控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航空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产品、智能玩具、摄影摄像器材的生产,计算机软件、无人机飞控系统产品的生产。

 曼塔智能的股东为本公司及自然人王军、金海,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

 曼塔智能2014年度(或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前三季度(或201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结果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曼塔智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1%股权,曼塔智能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此次担保有利于曼塔智能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曼塔智能向华兴银行大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系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为曼塔智能提供担保的行为合法合规。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4.9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7.28%。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00万元,详见公司2015-091号公告《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部分担保的公告》。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11.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16.99%。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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