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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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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违约处置的持有人利益保护与秩序重构
——以“ST湘鄂债”首单公募债券本息违约为例
□北京证监局 柳艺 蔡云红 王霞 张烨

 □北京证监局 柳艺 蔡云红 王霞 张烨

 

 一、我国债券市场违约概况

 (一)债券市场发展迅猛,违约情况集中爆发

 (二)债券违约逐步打破刚性兑付,市场化处置流程仍在探索

 二、国际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比较分析与借鉴

 与我国债券市场比较,境外市场在债券持有人保护机制、违约处置机制等方面更为成熟。

 (一)国际债券市场违约相对频繁

 (二)国外债券持有人保护机制比较完善

 1.实施分类管理,匹配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

 2.信用评级机制专业,充分揭示发行人信用风险。

 3.建立完备的受托法律制度,积极防范利益冲突。

 4.强制信息披露,有效增强社会监督。

 5.增信担保措施完善,提供多样偿债保障。

 (三)境外债券违约处置市场化法制化成熟有效

 三、公司债券违约处置涉及的典型问题探讨

 (一)违约界定标准模糊,市场约束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困难

 (二)基础法律关系缺乏上位法支撑,权责不明引发受托人履职困境

 (三)受托管理人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多重角色竞合出现利益冲突

 (四)股权债权存在利益冲突,行政监管左右为难

 (五)债券契约条款约定不完善,持有人制约作用发挥不充分

 (六)交易与停牌机制不完善,深刻影响股东与债券持有人权益

 (七)资信评级显现机制缺陷,信用风险预警严重失效

 (八)信息披露规则不完善,跨市场监管协调亟待破解

 ST湘鄂债案例中,信息披露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主要包括:一是如何保障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债券持有人获取真实有效信息。二是信息披露跨市场问题。三是信息披露涉及多主体问题。四是债券信息披露专业性问题。

 (九)其他相关问题

 1.登记结算。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派发指令必须由发行人作出的问题。二是违约债券终止登记、结算的问题。

 2.税收。在违约情况下,税收的缴纳应如何进行才能保证公平需进一步研究。

 四、相关政策建议

 “ST湘鄂债”的违约暴露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很多固有顽疾和风险隐患。我们应该从湘鄂情违约处置中吸取经验,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规则,有效应对信用风险事件,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培育信用风险意识,回归监管本位

 (二)完善配套法律体系,促进中介机构履职

 1.立法层面明确受托管理的人的法律地位。

 2.完善配套受托管理人制度。

 (三)建立配套的保障机制,改进债券人利益保护机制

 1.建立跨市场监管体制。

 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3、完善相关交易机制。

 4、着力改进评级机制。

 5.完善司法程序有效衔接。

 6.改进结算登记制度。

 6.增加与税收协调性。

 (四)完善增信机制,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五)完善债券合同及标准条款,充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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