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5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11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300万股,向20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均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业务骨干。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200万股的2.27%,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偿还债务。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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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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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激励对象与公司在2015年11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7、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4日出具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63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14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5年12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42,33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39,330,00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2015年12月1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0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5,000,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25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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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35,0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0845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000,000股增加至135,00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648.7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7.6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