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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文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我公司曾于2014年12月24日召开的六届第四十次董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我公司(含所属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同)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在额度内行使一定的决策权。公司前次授权额度为出资额12亿以内,期限为一年。截止目前,上述授权即将到期。
为抓住时机继续做好项目拓展,保证公司决策和运营的效率,结合公司近期对目标地块的考察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经营管理层出资额度和授权期限进行相应调整,给予新的授权,以确保后续项目拓展和土地竞拍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授权如下:
(一)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以下额度内,行使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的决策权:我公司单独或参加联合竞拍土地时,公司出资额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二)新的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在董事会获得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在成功竞得土地之后,成立项目公司事宜将另行提交董事
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