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16号文核准,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采取分期发行。

 根据《信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信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3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8年期,存续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12月23日结束,最终网下实际发行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最终票面利率为3.80%。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牵头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