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75号),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822,695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东亚
联系电话:027-83988055;传真:027-8398805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昕
电话:010-59026609;传真:010-59026601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