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15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6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2016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为总余额不超过15亿元,占公司2014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17.23亿元的87.06%。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上述额度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子公司的额度。
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时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另行披露。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6年接受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担保并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 2016年度将继续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他方式融资,并需要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提供担保。经协商,福建建工承诺全年为公司提供总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公司拟按不超过1.5%的担保费率向福建建工支付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费。
我们认为:(1)此次交易是为了保证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融资的延续性,为公司 2016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提供安全、可靠的融资支持,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2)经向担保机构了解,目前担保费率基本上在1.8-3%。大股东福建建工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提供的不超过1.5%的担保费率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因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方董事丘亮新先生、林秋美先生和徐凯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参与设立福建武夷中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配合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拓展公司海外业务,公司和中非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福建武夷中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武夷中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和中非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以货币方式出资5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0%。其经营范围为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福建武夷中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国际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及并购重组等提供资金支持。
合作方中非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国家开发银行旗下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亚雷,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6层710室。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5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需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15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2日下午2:30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经董事会五届27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5:00至2016年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6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2016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16年接受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担保并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于2015年12月22日经公司5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4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151、2015-153)。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797
2、投票简称:武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武夷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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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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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林金铸 罗东鑫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83170122 83170123传真:0591-83170222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5届27次会议决议。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在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