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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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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21日,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考虑到公司目前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不低于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进行现金分红(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2、叶远西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叶远西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及董事汪洋、李卫社、曾嵘、叶远东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2以上。经讨论研究,5名董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叶远西先生提议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计划,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参与讨论的上述董事书面确认,同意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提出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前后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及减持意向

 截至本预案公告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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