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201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审批、实施等相关事宜。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委托人”)于2015年4月16日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受托人”)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以人民币12700万元参与“山东信托·久真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2015年12月17日,南京钛白收到信托利益分配金额人民币38,100,0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信托利益分配已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