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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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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5--10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祝义财先生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被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冻结情况如下:

 1、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74,832,0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23%,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后冻结,本次冻结包括孳息,轮后冻结起始日自2015年12月21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祝义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476,687,416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后冻结,本次轮后冻结包括孳息,轮后冻结起始日自2015年12月21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除本次轮后冻结外,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74,832,016 股无限售流通股,尚被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冻结中,冻结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15.23%;祝义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6,687,416 股,尚被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冻结、轮后冻结中,冻结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1.51%。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15-10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20日发布了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重大事项公告以及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74、2015-076、2015-084。

 2015年12月21日,公司接到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雨润集团与融创中国主要大股东Suna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谈判排他期届满。

 目前,融创中国主要大股东Suna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与雨润集团控制人代表就战略合作的谈判没有排他性。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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