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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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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122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康牧业”)分别于2015年10月08日、2015年10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关于应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102、104)。

 2015年12月18日,公司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长沙天堂硅谷大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天堂硅谷大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天堂大康基金”)就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达成了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就本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大康牧业向天堂硅谷支付人民币五百万元保证金,用以保证履行本协议,天堂硅谷收到上述保证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本案撤诉。

 (二)天堂硅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后,天堂硅谷和大康牧业即启动发起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有限合伙制农业产业基金,主要立足于大康牧业的国际并购战略,投资于大农业、大食品、大健康产业。

 (三)天堂硅谷和大康牧业一致同意,由双方各自履行决策程序,启动基金管理公司“无为资本”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首期出资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大康牧业全资子公司和天堂硅谷全资子公司各出资50%。“无为资本”出任农业产业基金管理人之日起,大康牧业、天堂硅谷、天堂大康基金与相关方就天堂大康基金项下的四个项目的共管协议、由大康牧业期满收购的框架协议、合作协议以及备忘录等等义务和协议文件全部终止,四个项目经营和管理由农业产业基金负责。

 (四)在缴纳保证金后,若大康牧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该保证金由天堂硅谷没收并不予退还。各方一致确认,若一方逾期支付或退还保证金,则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执行费和律师费等费用)。

 二、本次和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解是由各方立足各自的资源优势和长远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作出,有利于促进各方互谅互助和谐发展,符合公司“产业+金融”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行业并购与整合及长期稳定的发展。

 三、备查文件:各方签署的《和解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12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在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6人,通讯出席2人,董事臧舜、盛文灏通讯表决;委托出席1人,董事刘维因公务在身委托董事长彭继泽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董事彭继泽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公室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不包含公司应付的相关税费)购买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801至1804室,总建筑面积为1042.97平方米。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办公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24)。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12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办公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公室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不包含公司应付的相关税费)购买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801至1804室,总建筑面积为1042.97平方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鉴于公司目前办公场所为租赁,为满足公司目前办公场所的需要、国际并购业务及金融子公司的办公业务需求,公司决定购买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801至1804室作为办公场所。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王倚山,男,汉族,1961年出生,南京人,32010519611130xxxx。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8楼1801至1804室,建筑面积共计1042.97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完整且该房产不存在抵押的情形,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以市场价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买卖双方同意,公司拟购买王倚山先生名下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8楼1801至1804室用于办公,建筑面积共计1042.97平方米,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不包含公司应付的相关税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效改善公司办公环境并缓解目前公司办公场所需要,符合公司业务拓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企业形象、团队建设及优秀人才引进。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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