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并于2015年12月21日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净年化收益率4.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
本次公司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9日发布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临2015-064)》。
公司投资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