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地香港基金互认
资本市场开放迈新步

 (上接A01版)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正式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6、7月份,虽然内地股市发生异常波动,但基金互认工作并未受到影响,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互认的有关工作一直按原定计划有条不紊推进。自7月1日基金互认工作正式启动以来,为确保基金互认工作顺利实施,中国证监会抓紧推动落实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人民银行等相关部委出台互认基金外汇、税收等配套政策,并正常受理香港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开展注册审查工作。此次正式注册3只香港互认基金,是对《备忘录》的具体落实。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推动行业的创新发展。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中国证监会负责注册香港互认基金,但并不对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购买香港互认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销售文件,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