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16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出售公司部分股份的函,锦江股份自上次披露减持股份公告(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2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本次减持后,锦江股份持有公司股票10,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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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于2014年7月9日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由2,371,233,839股增至4,742,467,678股。由于表中锦江股份减持行为均发生在转增完成后,减持比例均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基准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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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所列示的数据为公司转增股本前锦江股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所列示的数据为公司转增股本后锦江股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三、备查文件
锦江股份出售公司部分股份的函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