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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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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5-05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接到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通知,正在研究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的方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京港,证券代码:002040)已于2015年7月27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本次拟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于2015年9月30日、10月14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038)。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于2015年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5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043、044、045、046)。2015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于2015年12月9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对标的资产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规范梳理有序推进,相关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并就本次重组方案与南京港集团等相关各方作进一步的协商、论证和完善,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报批工作也按步骤有序推进。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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