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接到公司监事主席江文洪先生的通知,于2015年1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买入本公司股票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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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目的
增持目的:江文洪先生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规要求执行,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后续若公司监事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