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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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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一文化,证券代码:002721)2015 年 12 月 8 日及 1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果如下: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葱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苏麒安先生,于12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共201.21万股,详见公司于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14)。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关于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15 年 12月 2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该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该方案、证监会对该事项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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