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9日,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王正丰先生在永安签署《关于共同出资设立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的协议书》,公司出资5500万元,王正丰先生出资45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暂拟定,以工商注册登记机构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
2015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9)及《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5-090)。
现将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交易对手方王正丰先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出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合资双方均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
三、本项目收入预计说明
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将与王正丰先生签署协议,将其在美国设立的销售公司美国AIMA公司所有业务并入合资公司,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年来,竹地板国际市场需求保持了良好发展的态势,美国AIMA公司2014及2015年竹地板出口额均接近人民币2亿元,据此推算,预计合资公司2016年可实现竹木地板对外贸易额人民币2亿元,到2018年可达人民币4亿元左右。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