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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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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15-11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民族饭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于12月4日确认收到书面通知。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及决议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宁海南苑温泉山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19号。

 二、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该公司12.496%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20号。

 三、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21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15-11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宁海南苑温泉山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概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苑股份”)将其全资子公司宁海南苑温泉山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山庄)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出售,出售价格为10,300万元。现征集到宁波新城名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意向受让方,南苑股份正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本交易事项为非关联交易。

 一、温泉山庄基本情况

 温泉山庄成立于2004年2月,现注册资本4,000万元,为法人独资企业,由南苑股份持股100%,主营业务为住宿、洗浴和餐饮等,该酒店2004年9月开业,拥有客房51间,位于宁波宁海县国家级森林公园天明山卧龙谷景区,是集度假客房、豪华别墅、餐饮、森林温泉、高尔夫推杆练习场为一体的度假型酒店。

 二、温泉山庄资产评估概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温泉山庄账面资产总额为3,910.78万元,净资产为3,692.43万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935号], 经评估后的温泉山庄净资产价值为5,744.52万元。

 三、挂牌交易情况

 2015年10月19日,南苑股份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将温泉山庄100%股权以10,300万元价格公开挂牌,现征集到宁波新城名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意向受让方,南苑股份正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四、意向受让方—宁波新城名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概况

 意向受让方—宁波新城名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名都”)为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塑料原料及制品、文具用品、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燃料油、润滑油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出售温泉山庄对南苑股份及首旅酒店的影响

 温泉山庄经审计2014年营业收入1,440.51万元,净利润-63.83万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1,084.95万元,净利润 -0.4万元(未经审计)。

 通过上述资产转让,预计将增加南苑股份投资收益6,500万元,对南苑股份及首旅酒店利润影响较大。同时温泉山庄经营收入规模较小,利润为亏损,出售以后对于南苑股份的经营收益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15-12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持有的该公司12.496%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概述: 2014年首旅酒店收购浙江南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苑控股”)持有的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苑股份”)70%股权,2015年8月首旅酒店以现金2亿元对南苑股份增资,为进一步提升控制力并加强资本运作力度,首旅酒店以6,907.54万元收购南苑控股持有的南苑股份12.496%股权。

 ●现南苑股份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首旅酒店持有南苑股份80.201%股权,南苑控股持有12.5673%股权,乐志明先生持有7.2317%股权。

 ●本交易事项为非关联交易。

 ●本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南苑股份基本情况

 2014年首旅酒店收购南苑控股持有的南苑股份70%股权,2015年8月首旅酒店以现金2亿元对南苑股份增资,现注册资本为19,516.1531万元。

 现南苑股份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首旅酒店持有南苑股份80.201%股权,南苑控股持有12.5673%股权,乐志明先生持有7.2317%股权。

 二、继续收购南苑股份股权

 为进一步提升控制力并加强资本运作力度,首旅酒店拟收购南苑控股持有的南苑股份12.496%股权,收购完成后,南苑股份股东持股比例如下:首旅酒店92.697%,南苑控股0.0713%,乐志明先生持有7.2317%股权。

 三、收购股权的评估概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5)第1351号],经评估后的南苑股份净资产为55,277.97万元(评估报告尚需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

 依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首旅酒店收购南苑控股持有股权中12.496%的股权,收购价格根据上述评估报告确定为6,907.54万元。

 四、收购后对首旅酒店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首旅酒店持有南苑股份92.697%股权,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南苑股份控制力。

 本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2015-12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5日14 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十一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5日

 至201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点。@  3、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62房间

 4、联系人:李欣、吕晓萍

 5、联系电话:010-66014466-2446

 6、传真:010-66063036

 7、邮编:100031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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