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进行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或对上述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015年10月9日,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公告。2015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29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了对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且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28日复牌。2015年10月31日,公司将重组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内容补充于预案内,并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关于补充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说明》等相关公告。2015年11月1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2015-100),上述公告的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标的公司等相关方正在配合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就编制公司备考报表进行资料补充。公司将在审计及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编制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草案。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准备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文件、材料、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