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重大事项未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9日紧急停牌1天。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0日继续停牌1天,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公告后复牌。
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