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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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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注册制改革不会一步到位

 (上接A01版)注册制改革核心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注册制是一种更为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既可以较好解决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又可以规范监管部门职责边界,避免监管部门过度干预。注册制实施后,要坚决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将注册审核的重点转移到督促企业向投资者披露充分且必要的投资决策信息上来,不再对企业业绩与投资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做实质判断和“背书”。实行注册制改革,必须突出强调事中事后监管。证监会将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全面加强对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虚假的惩罚力度,通过责令回购股份、责令先行赔付等方式,使投资者所受经济损失获得及时补偿。要全面完善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把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把关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大执法协作配合,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刑罚制裁。要推动建立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赔偿制度,有效保障投资者通过民事赔偿诉讼获得赔偿,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特别重要的是,要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坚决清除出市场。

 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导向,放管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新股发行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法治导向,依法治市的原则,逐步形成市场参与各方依法履职尽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市场环境;坚持披露为本,归位尽责的原则,促进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力度与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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