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7日复牌。
因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15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了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茵股份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详情请阅于2015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茵股份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自 2015 年 12 月1 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5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茵股份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购买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967号),公司对函件所涉问题进行回复, 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更新与修订,修订后的报告书预案(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报告书预案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此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 12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