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5-193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桃浦路210号上海宏泉丽笙酒店会议中心二楼海棠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27,977,838股股份,其中11,768,364股为无表决权股份,其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16,209,47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周侠先生、董事吴志明先生、董事于东先生、董事邱忠成先生、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独立董事郝军先生因工作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王蕾女士、监事谭影女士、监事金蕾女士因工作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付欣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处置闲置房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同意香港子公司申请贷款并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并获得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中,第2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燕、张鑫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654证券简称:中安消公告编号:2015-194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4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通知,中恒汇志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0,400,000股质押给天风证券天浩8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中恒汇志持有本公司527,977,838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5%(其中11,768,364股因2014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目前处于锁定状态),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55,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49%。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