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通知,三峡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三峡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国有股份(持股总数889,160,304股,占总股本8.89%)无偿划转给三峡资本。
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所持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179号),同意三峡集团将所持本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三峡资本持有。
二、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1、三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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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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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份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三峡集团持有本公司889,160,304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8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三峡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三峡资本将持有本公司889,160,304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8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