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资产配置策略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的公告

 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可转债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12月1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164”,基金简称为“可转债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可转债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2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12月3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3日可转债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2日的可转债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可转债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5年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3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5年12月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可转债A份额

 本次定期折算期间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可转债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可转债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3%”,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以每个定期折算期间首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准。

 鉴于2015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1.50%,因此可转债A份额本次定期折算期间约定年收益率为4.50%(=1.50%+3%)。

 风险提示:

 本基金可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可转债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50509666,400-821-0588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fund.com.cn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现决定自2015年12月2日起对我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001199)、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001200)、创金合信沪港深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62)增加下述的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代销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代销机构。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安排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投资者需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进行定期定额投资,其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含)。(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敬请投资者投资基金时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