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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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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1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1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2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2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1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11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经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2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12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1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世联小贷拟与平安汇通签署《平安汇通世联领航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平安汇通世联领航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买卖协议”)和《基础资产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等协议。另外,公司拟与平安汇通签署《平安汇通世联领航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平安汇通世联领航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为了保证平安汇通在《资产买卖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确保世联小贷根据《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平安汇通支付回购价款,公司同意作为保证人为世联小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1,800万元。

 2、两份《担保合同》的生效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3号单元

 3.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8.信用等级:BBB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世联行

 2.债权人:平安汇通

 3.主要内容:为了保证平安汇通在《资产买卖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确保世联小贷根据《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平安汇通支付回购价款,公司同意作为保证人为世联小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1,8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资产买卖协议》所约定的世联小贷应当向平安汇通支付的全部回购价款。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小贷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服务(B端)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经对该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公司同意作为保证人为世联小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8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76%。截至2015年11月30日,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1,8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6,044?万元(其中99.8%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7.1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1,8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泽担保经董事会授权批准的担保事项总额为人民币192,688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10%。另外,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146,100万元,截止至11月30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13,944万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1,8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累计为135,744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平安汇通世联领航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5.《平安汇通世联领航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115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世联小贷拟与平安汇通签署《平安汇通世联领航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 《平安汇通世联领航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买卖协议”)、《基础资产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等协议。

 平安汇通拟发起设立平安汇通世联领航3号和4号资管计划并以资管计划实际募集资金受让世联小贷在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的“家圆云贷”信贷资产债权,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并以基础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收入回款买断式循环投资于世联小贷的信贷资产。同时平安汇通拟委托世联小贷作为基础资产的服务机构,提供对基础资产的贷后管理服务。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世联小贷出售信贷基础资产。此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

 6、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6759928

 7、主营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出售的信贷基础资产系指世联小贷基于其“家圆云贷”项目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包括未偿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依据贷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向世联小贷偿还的款项及基于前述债权请求权的全部附属担保权益(如有)。本次拟出售的信贷基础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禁止转让的约束,所有信贷资产均属于正常类信贷资产。

 2、本次拟出售的信贷基础资产的帐面价值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世联小贷拟向平安汇通专项资管计划出售其持有的上述信贷基础资产;

 交易金额:出售价值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期限:平安汇通于资管合同生效日当日向世联小贷付首次基础资产受让价款。

 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董事会审批之后,有效期限为1年。

 2.交易定价依据为信贷基础资产的贷款本金余额。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世联小贷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服务(B端)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出售不超过(含)20,000万元上述信贷基础资产,有利于世联小贷回笼资金,出售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世联小贷的业务规模。交易对手为中国证监会许可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具备履约能力。由于该笔交易为公司信贷基础资产的等值转让,交易本身仅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本交易未来收益取决于为该信贷基础资产提供管理服务的最终结果来计算管理费收入。因为该笔交易标的金额不超过(含)20,000万元,可能产生的管理费收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投资合作协议》

 5.《资产买卖协议》

 6.《基础资产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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