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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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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13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3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建设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为12,5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4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暨六氟磷酸锂产能建设规划的公告》(2015-140),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开拓公司海外市场和促进公司与海外客户的交流、合作,助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万元港币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2015-141),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年11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12,074,804.25元的19.53%),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142),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从授信申请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该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九江天赐名下房产及土地作为抵押。详情如下:

 ■

 授权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的公告》(2015-143),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目前,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登记并上市工作已经完成,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年11月12日。现因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和修改章程等工商登记备案工作需要,公司决定将经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的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具体事宜。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7,457,142股,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7,457,142元,即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548,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0,005,842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7,457,142股,即公司股份总数由122,548,700股变更为130,005,842股。

 据此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规定条款。修订如下: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5842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000.5842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15年11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5-144),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13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3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云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和促进公司与海外客户的交流、合作,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2015-141),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142),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14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香港成熟的市场及良好的商业环境,进一步谋求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机会,搭建海外发展平台,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万元港币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名称待定,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本次对外投资香港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自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待定

 注册地址:待定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货物仓储,投融资等。

 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上述信息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及商业登记署登记为准。

 三、设立香港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香港子公司的主要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香港子公司的设立能进一步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使公司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的最新信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搭建海外发展平台,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提高企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

 2、存在的风险

 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香港的经营环境与内地存在差异,公司需进一步了解和熟悉香港地区贸易和投资法律体系,保证香港子公司依照香港法律合法合规运作,避免香港子公司运作过程中产生法律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提高企业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和促进公司与海外客户的交流、合作,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子公司。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14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度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201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9日、2015年9月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正常业务开展需求,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从授信申请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该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九江天赐名下房产及土地作为抵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2.7亿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授信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

 该笔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九江天赐自有房产、土地作为抵押,抵押房产、土地详情如下:

 ■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注册资本:24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以上项目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置许可及专营专控的商品或项目除外。

 经营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9月30日,九江天赐资产总额620,026,627.03元,总负债232,992,431.02元,净资产387,034,196.01元,营业收入220,784,231.64元,净利润5,802,893.36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3亿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14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12,074,804.25元的19.53%),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3,010.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13.66元/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161.3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236,312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4,797,575.05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02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

 2、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97号文”核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7,457,14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999,970.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7,277,229.2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0月2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50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

 综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合计512,074,804.25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20,529.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256.05万元(含利息收入)。

 截至2015年11月1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12,767.7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750.30万元(含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64,797,575.05元的9.44%),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102)。

 2015年11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2015-13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含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募集资金净额512,074,804.25元的19.53%),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35%计算,通过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最长补充12个月计算,公司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435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并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也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14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暨六氟磷酸锂产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3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该项目总投资为12,5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4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4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主体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注册资本:24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以上项目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置许可及专营专控的商品或项目除外。

 二、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规模:拟投资建设年产2000吨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2、项目建设期:项目计划于2015年12月启动,2016年5月实施建设,2017年6月试产。

 3、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为12,5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4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40万元。

 4、资金来源。九江天赐自筹资金。

 三、本项目建设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目前的六氟磷酸锂产能为2000t/a,主要用于自用,随着下游需求的快速增加,公司目前的六氟磷酸锂产能将无法满足自身锂电池电解液的销售规模需求;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本项目,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公司六氟磷酸锂整体产能,而且能够增加产品细分种类,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此外,随着公司六氟磷酸锂产能的不断扩大,规模效应也将逐渐显现,可降低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有效提升产品利润空间,增强和拓展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四、本项目建设的风险分析

 1、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发展不确定性风险。由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均属发展初期,整个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存在不均衡现象,存在市场、技术、安全等不确定因素,导致行业发展存在不可预估的风险。

 2、六氟磷酸锂扩产加快,市场竞争加剧和价格下行风险。随着六氟磷酸锂产能的不断提升,市场竞争愈加激烈,销售价格可能存在下行风险。

 3、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本项目投资建设存在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4、运营风险。本项目投资建设,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存在产品销售未能达到预期或运营成本增加等导致产品收益降低等运营风险。

 五、公司六氟磷酸锂产能建设规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大且最具竞争力的锂电池电解液供应商,为了继续强化公司六氟磷酸锂自给自足的核心竞争优势,基于对锂电池产业持续向前发展的趋势判断,继续建设和增加六氟磷酸锂产能是公司锂电池材料发展的必然的要求。本次“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实施后,公司六氟磷酸锂产能建设规划情况如下:

 1、公司现有六氟磷酸锂产能

 公司上市前建有3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上市后投产固体六氟磷酸锂产能为1700t/a,合计拥有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产能。

 2、公司拟建设的六氟磷酸锂产能

 (1)2014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的“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项目”,计划于2016年内建成投产,达产后将形成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产能。

 (2)本次拟投资建设的“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将利用经系统改进创新的新工艺。项目计划于2015年12月启动,2016年5月实施建设,2017年6月试产,达产后将形成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的产能。

 上述拟建设项目完成后,将形成6000t/a液体六氟磷酸锂和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规模,加上公司现有的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产能,折合固体计算,合计拥有固体六氟磷酸锂产能约6000t/a,可满足约48000t/a电解液生产需求。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14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议案3、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2)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 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

 2、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见下表:

 ■

 (4)本次股东大会有4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5:00至2015年12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4项议案,若公司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

 表格填写说明:

 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赞成”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2: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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