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2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人民币2.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4-7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一)》(2014-8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二)》(2014-91)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九)》。
公司在2014年12月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整,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存款存放地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办理了“2014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九十一期产品15”,该笔理财产品已于近日赎回,实现收益4,800,000元,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公司在2015年9月17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办理了人民币理财业务,该笔理财产品为开放式理财产品,已于近日赎回,实现收益122,136.99元,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累计取得理财收益8,215,395.05元,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划回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的收回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