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7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15年11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注册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6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滚动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并授权经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捐款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联合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开展艾滋病防治等相关公益活动,并向其捐赠100万元人民币。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年龄原因,邢德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董事会对邢德勇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7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6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债”)。
一、永续债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60亿元;
2、期限:发行期限为5+N, 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前5年票面利率保持不变;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永续债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永续债发行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永续债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债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债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8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2015-072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17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7日
至2015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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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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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联系电话:027-59270353,传真:027-5927035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授权委托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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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7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土地竞拍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广东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州市通过现场竞买方式,竞得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AF040233地块土地使用权。
上述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广钢新城板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净用地面积35272㎡,规划总建筑面积137560.5㎡,容积率为3.9。该土地使用权竞买价款为267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