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5年 11月 23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5101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