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25日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方案后,公司展开实施工作。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以支付现金120,000万元的方式购买广东长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孝昌恒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孝昌长实锦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文、李强合计持有的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由本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自筹,控股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兆投资)为公司支付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第二期交易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中兆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沈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临沂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保定茂业百货有限公司、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5名关联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200万股;向长实通信原实际控制人邹军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
截至2015年11月24日,公司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向交易对方现金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120,000万元。有关情况详见2015年6月9日、7月25日、8月25日、9月25日、10月26日、11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资产过户的公告》(编号:2015—54),《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实施阶段进展公告》(编号:2015—70、2015—81、2015—91、2015—99),《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交易价款支付完毕的公告》(编号:2015—108)。
目前,有关各方正在办理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相关手续。公司信息披露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