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路三号中天黄海宾馆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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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薛济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丁铁骑、王铁军、崔翔、魏茂洪、薛驰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尤伟任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栋云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资上海中天铝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薛济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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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1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薛济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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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为部分控股子公司201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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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中天科技增加为部分控股子公司201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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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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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全部4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
第1、2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薛济萍先生回避表决。
全部4项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正东律师事务所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中天科技的《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和延期通知中列明,除按法定程序增加1项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正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