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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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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明家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3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白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白华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与本公告相关的文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公告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与本公告相关的文件,本公告内容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明家科技

 股票代码:300242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建林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涵涵

 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区

 公司邮政编码:523475

 公司电话:0769-88972266

 公司传真:0769-88973889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migsurge.com.cn

 公司电子信箱: mig-dshh@migsurge.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将甄勇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5、《关于将李佳宇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2015年11月24日的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白华先生,1969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起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工作,现任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白华先生目前还担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甄勇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李佳宇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5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头村工业区

 收件人: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8972266

 传真:0769-88973889

 邮政编码:52347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白华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白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明家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6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于2015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时,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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