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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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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5-07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议案(一)—(九)均属于特别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铝业”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70),公司定于2015年11月2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1月27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1月26日15:00-2015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数量

 3、发行方式

 4、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8、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10、决议有效期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5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议案须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天火、黄长远、黄印电、黄秀兰。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信息。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1月25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人:傅孙明、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联系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1月 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证券代码:362578;投票简称为“闽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362578;

 第三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详见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第四步: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①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② 如果股东先对单个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个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①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成功激活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方式如下:

 ■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 15 时至2015年11月27日下午15时。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1 月27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除上述授权指示外,本人还委托受托人签署相关的会议文件(包括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

 3、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将不予以追认。

 4、如果本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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