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19日,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发股份”)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解除部分证券质押登记的通知。联发集团将其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深国投”)的39,90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于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2013年11月13日,联发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26,600,000股质押给华润深国投并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1月13日(公告编号:LF2013-038)。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14日起至联发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2014年6月4日,联发股份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公司总股本由215,800,000股变为323,700,000股,联发集团质押给华润深国投的26,600,000股变为39,9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联发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30,93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5%;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3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3%;截止到本公告日,联发集团质押公司股份7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3%。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