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田汽车1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尚元贤董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4人,董事徐和谊、王金玉、张夕勇、于仲福、包晓晨、晏成、庄瑞豪、唐密似、邱银富、李学军、张泉、张建勇、陈忠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尉佳、徐振平、纪爱师、尹维劼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候选人吕睿智、董事会秘书龚敏、监事会秘书陈维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发展轿车、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不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票数702,173,522,同意比例99.95%;反对票数344,297,反对比例0.05%;弃权票数0,弃权比例0.00%。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吕睿智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鉴于于仲福先生已不再担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吕睿智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上述《关于发展轿车、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回避表决时的表决情况。
《关于发展轿车、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议案》,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不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票数701,483,654,同意比例99.95%;反对票数344,297,反对比例0.05%;弃权票数0,弃权比例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岳超超、张宇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