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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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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48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蔡丽芳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报告已送达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蔡丽芳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时生效。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蔡丽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49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副董事长韩永强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已送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韩永强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韩永强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韩永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50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 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峰尚中心1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海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提名王桂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王桂兵,女,汉族,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51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为军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王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蔡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指定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刘美丽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在新任财务总监任命前,指定陈珊珊女士为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任命之日起至新任财务总监聘任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大为,男,满族,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历任廊坊市计划委员会项目办公室科员;廊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办公室科员;共青团廊坊市委青工青农部副主任科员;共青团廊坊市委青工青农部部长;廊坊市安次区北史家务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共青团廊坊市委办公室主任;共青团廊坊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现任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组织书记;六届廊坊市政协委员;廊坊市青联副主席。

 蔡丽芳,女,汉族,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连云港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分析经理;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核算部副部长;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审中心财务部部长;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2015-052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8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峰尚中心1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8日

 至2015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峰尚中心15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张春岭

 电话:0316-6066958

 传真:0316-6069858

 邮编:065000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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