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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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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566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90亿元(含90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2014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第三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票”)的发行,本期中票按面值发行,发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N年(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到期),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本期中票前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4.49%,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利率重置方式请参照公司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公告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本期中票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2015年11月20日本期中票所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将用作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中票发行的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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